阳山中心小学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无锡市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锡教发〔2022〕34号)要求,现就做好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认定对象应为在籍在校学生,认定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按照《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执行。对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课后服务费减免。
三、申请方式
全区各学段学生资助申请均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进行。对通过大数据精准比对识别的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各校(园)在核实学生是否正常在籍在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简化资助流程,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取消申请手续,取消证明材料,实现政府资助“免申即享”,确保应助尽助。
四、工作程序
(一)提前宣传发动
学校在开学时做好多元化,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向学生或监护人提前告知学生资助政策和认定工作事项。
(二)成立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资助工作人员参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全覆盖调查走访
学校在进行认定前应对阳光系统待走访学生开展走访调查,做到100%全覆盖。调查走访可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QQ微信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走访学生数不低于走访总人数的50%。不需要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要由监护人(满18周岁的由学生本人)在线填写《自愿放弃资助说明》。
(四)合理规范公示
所有调查结束后,由认定评审小组对申报资助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审核,审核通过后应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可参照《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公示名单》。
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通过后,学校从阳光系统中导出《2024年秋季学期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明细表》和《2024年秋季学期未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惠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标准和经认定的资助对象名单及时发放资助经费,资金到校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以打入申请人本人银行卡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资金直达。
对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所属地方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资金发放完毕后,学校应督促受助人在阳光系统及时在线确认签收,并将申请平台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资助申请表》等资料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资助申报时,需严格把关,提醒申请人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对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核实后将无法申请,并取消往年已获资助,追回资助资金。
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使用学校经费,采取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资助工作联系人:肖婷;联系方式:18115756013;联系邮箱:12504797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