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2021-03-16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一、资助对象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的要求,2021年春季学期共有十四类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二、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学生联系班主任,领取一份《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表》。申请学生及监护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认定“特别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对于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库内已经核实并提出申请认定“特别困难”的学生,无需提供资助证明材料。申请认定“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的学生,无需提供资助证明材料。所有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均需在《申请表》上手抄承诺书并签字。

3、申请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核实后将无法申请,并取消往年已获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将依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处理。

 

三、认定程序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评审小组,负责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提前告知、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申请、调查走访、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学生提出申请后,调查走访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初步审核。认定评审小组进一步审核,对申报资助学生进行困难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列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惠山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随机抽取受助家庭进行回访,并对回访结果予以通报。

如果您关于资助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向班主任、学校或市(县)区县教育部门咨询;还可关注“无锡教育”“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校园网,获得更多资助信息。

祝您的孩子未来健康成长、充满阳光!

无锡市阳山张华小学